地区: | 铁山港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铁山港区,文化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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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9-8607498 |
地址: | 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府周转房二楼218室, 邮政编码:536017 |
一、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政策措施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二) 统筹规划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融合发展,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三) 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旅游、文化和体育活动。 组织、协调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开展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市场推广,制定旅游、文化和体育市场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 研究拟订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五) 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 负责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旅游、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扶助乡村旅游、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七) 指导、推进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创新发展, 推进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八) 统筹规划全区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旅游、文化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拟订旅游、文化和体育资源开发规划,引导社会投资发展旅游、文化和体育产业,开发旅游文化产品。负责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负责全区旅游、文化、体育统计工作及行业信息发布。
(九) 指导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 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旅游、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组织承办相关共建项目。
(十二)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三)统筹规划全区文物、展馆事业发展,负责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组织全区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文化遗产地管理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工作,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体育赛事。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十六)指导、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引导发展电视剧行业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七)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区的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下属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 保密、信访、应急、安全、档案、信息、人事、财务、劳资、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文化旅游股
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化文艺作品和代表北海铁山港特色的艺术剧团。规范文化行业的管理和行政审批,推动文化及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创作发展。指导、协调艺术比赛、展演以及重大文化文艺创作活动。指导旅游演艺,制定全区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和创建铁山港特色旅游名镇、名村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区特色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促进艺术创作生产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对旅游市场实施行政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域旅游形象品牌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旅游、文化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的开展及直属文化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组织实施艺术对外交流活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工作,依法对文化市场实施行政管理等工作。
(三)体育广电股
研究制定全区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拟订有关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的管理制度和重大事故、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放。监督管理全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做好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镇体育、老年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及残疾人体育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区广播电视“户戶通”广播 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指导基层群众文体活动的开展及全区重点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各体育技艺团队、协会开展工作;对全区体育项目进行行业管理;对申报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核准和监督管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做好全区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