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海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标签: | 海城区,发改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9—2097842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海城区政府大院内 |
(一)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计划及各类重点专项规划,研究提出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增长速度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与产业的行、产业规划,加强组织实施过程中的督促指导。
(二)负责对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和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预测和综合分析,组织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海城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区域合作。
(四)对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投向和重点,汇总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投资调节政策和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审批、备案和申报工作;参与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五)提出对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对策措施,组织实施并协调全区重大项目工程建设。
(六)贯彻国家、自治区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完成上级工作任务。
(七)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完成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以及市级储备粮管理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北海市有关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海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防动员、海防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完成上级工作任务。
(九)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