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藤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藤县,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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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电话: | 0774-7556125 传真:0774-7556123 |
地址: | 梧州市藤县平福乡平福街30号 ,邮编:543316 |
一、机构职能
1.统筹区域发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2.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完善经济发展规划,着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和社区工作,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辖区内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加群众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3.组织公共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事业,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4.实施公共管理。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加强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平安建设等工作;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5.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辖区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抢险救灾,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乡镇发展服务。
7.保障村(居)民自治。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平台,组织驻乡单位和村(居)民参与村社区建设、管理。
8.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9.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分工
匡翠华
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刘林棋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梁柱
乡人大主席,主持乡人大全面工作,负责综治、禁毒、绩效、党群、共青团、妇联、林业、风电项目征租地等方面工作,分管综治中心和国合飞播林场,协调和联系林业站等有关工作。
覃水昌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负责发改、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村镇建设、市场监督、电力、消防救援、应急管理、财政、财务、审计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方面工作。分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协调和联系财政所、信用社、市场监督所、供电所、供销社等有关工作。
欧季璋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派出平福乡监察办主任(兼),主持乡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监察工作。
刘福新
乡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政法、武装、禁毒、信访、维稳和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综治和禁毒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分管综治中心。协调和联系派出所、司法所等有关工作。
王名壮
乡党委组织委员、副乡长,负责组织、人事、人才、老干部、改革创新、史志、统计和后勤、招商引资、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信和通信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和党建办。协调和联系邮政所、电信所等有关工作。
覃泳文
乡党委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负责宣传、精神文明、人大日常、社保、医保、民政、残联、卫健、教育、文化、体育和广电等方面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协调和联系卫生院、初中、中心校等有关工作。
陈钊荣
乡党委统战委员、副乡长,负责统战、农业农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工作队和乡村振兴协理员的日常管理、水利和代管中心等方面工作。分管农业农村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协调和联系侨联、工商联、科协等有关工作。
黄列云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协助分管综治、禁毒和治安等方面工作。
覃庆升
乡政府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交通、水利、电力和征租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