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藤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藤县,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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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4-7385125 传真:0774-7385123 |
地址: | 梧州市藤县新庆镇108号 ,邮编:543307 |
一、机构职能
(1)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育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领导分工
钟仁奕
镇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梁玉媚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姚业深
镇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政法、综治工作。联系(分管)新庆派出所、新庆司法所。
周用灿
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工青妇和机关党支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站、驻村工作队。
农广生
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县监察委派出新庆镇监察办主任(兼),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等方面工作。
卢纲锋
镇党委政法委员 镇武装部长,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禁毒、武装和退役军人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镇综治中心、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分管)新庆派出所、新庆司法所。
吴海宁
镇党委组织委员、镇人大副主席(兼),负责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人事、档案、改革、保密、后勤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镇党政办、党建办。
何新勇
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教育、文广体旅、科协。联系(分管)新庆镇初中、新庆镇中心校。
陈 伟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负责督查、绩效考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医保、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招商引资、 财税、审计、发改、工信、自然资源、住房和城 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镇便民服务中心、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分管)新庆镇卫生院、广西新电力集团藤 县供电公司金鸡供电所、新庆镇商会、新庆财政 所、新庆市场监督管理所、藤县税务局金鸡分局、 新庆供销社、新庆信用社、新庆邮政储蓄所、桂 林村镇银行新庆支行、中国电信新庆营业厅、中国联通新庆营业厅、中国移动新庆营业厅。
黄结清
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村财镇管、统计等方面工作。分管镇农业农村中心、镇统计站、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联系(分管)镇林业站、新庆自来水厂、同敏水库管理所、黄沙水文站。
莫洪南
副镇长、新庆派出所所长,负责政法、司法、信访、禁毒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联系(分管)新庆派出所、新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