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藤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标签: | 藤县,公安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4-7285000 |
地址: | 梧州市藤县藤州镇绣江路77号 , 邮编:543300 |
藤县公安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双重领导。各乡镇设派出所,各派出所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一、机构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藤县公安局共有内设中层机构26个,其中设置局办公室、指挥中心(110)、政工室、保障室、信访室等11个室(办、中心等);设督察、法制、出入境管理、治安、刑侦、交管等12个大队;设藤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3个监管场所;管辖城东(合署)、潭东、南安、太平等18个派出所。
(一)办公室
负责县公安局文电、会务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策研究和材料撰写等工作;负责统计上级报表、印章信件管理、文印、档案工作等工作。
(二)政工室
负责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协助局党委进行干部人事管理,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主管全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录用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本县在职民警各专业警种培训、辅警培训; 负责县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等;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等。
(三)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党务工作;制定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完成党委及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指挥中心(110)
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中枢,负责受理110接处警工作和指导辖区派出所110接处警业务的制定、协调、考核与监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县重大及紧急警务活动和重大、突发案事件,督促检查重大警务活动工作部署、决定落实情况。
(五)信访室
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特定信访事项;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结情况进行审核;对属于本级机关办理的信访事项组织办理;根据本县公安信访工作实际情况,向领导机关提出完善政策建议。
(六)宣传办
掌握全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公安宣传方针、措施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新闻报道和典型宣传推广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公安新媒体矩阵建设;组织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
(七)保障室
负责掌握全县有关公安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工作情况;负责编制局机关经费预、决算及财务管理;负责全县公安业务专项经费申报、分配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负责局机关水电及动力设备维保、环境卫生、大型会务活动保障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食堂管理。
(八)藤县看守所
负责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九)藤县拘留所
依法对被拘留人员执行拘留,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十)藤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戒毒工作。
(十一)督察大队
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直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督察专用文书、证件、标志的制定和管理;组织、指导维护民警执法权利工作。
(十二)出入境管理大队
组织、指导和监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和办理外国人、中国公民各种因私出入境证件、签证;研究国外境外移民政策;指导和处理国籍问题。
(十三)法制大队
组织对有关公安法规及规章拟订、修改的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和执法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组织、开展有关法律应用研究、法律服务工作。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部署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协调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建立预警、防范、打击经济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五)禁毒大队
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县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承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开展禁毒调研、禁毒宣传教育和禁贩、禁吸、禁种、禁制工作;承担藤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六)特巡警大队
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和要人警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组织、协调武警联勤联防工作;协助抓捕、押解嫌疑人;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刑侦大队
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及时组织侦破特别重大恶性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包括集团犯罪案件)、跨区域系统犯罪案件、跨国犯罪案件的侦办;提供刑事技术、信息服务,指导全县刑事基础工作建设。
(十八)治安大队
掌握全县治安管理情况;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违法行为;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依法审批户口业务、开展门(楼)牌编制、管理和全县户籍人口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居民身份证的日常管理、核查、查验工作;组织开展警卫对象到我县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开展警卫基础调查,警卫专干的培训工作。
(十九)交管大队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实施全县城乡道路、高速公路交通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收集、研判道路交通情况,建立道路应急处警机制;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给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任务。
(二十)森林公安局
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涉及森林和草原案件侦查工作,组织侦办和协调处置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维护林区和草原治安秩序的稳定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的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辖区各派出所
负责辖区刑事案件侦办和治安案件查处;负责辖区治安巡逻防范;负责辖区居民户籍、身份证件和实有人口管理;指导、协助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维护治安秩序;承担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领导分工
(一)周戈 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领导和主持全面工作。
(二)王曦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全局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和工、青、妇、计生、审计、法制、预审、辅警管理、信访、舆情,具体分管政工室(党委办及工、青、妇、计生、辅警管理)、督察大队(审计)、法制大队(预审大队、信访室)。
(三)黎德萍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指挥(情报)、机要、科技信息、国内安全保卫、维稳反恐、经济犯罪侦查、后勤保障,具体分管指挥(情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警务保障室(基建办、项目办)、科信办、濛江派出所、新庆派出所、同心派出所。
(四)唐文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乡村振兴,具体分管金鸡派出所、大黎派出所、宁康派出所、和平派出所、东荣派出所。
(五)欧戬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交通管理、森林、户政业务、出入境管理业务工作,具体分管交通管理大队、森林公安局、政务大队(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窗口业务)、南安派出所、埌南派出所、天平派出所。
(六)何观联 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协助局长负责办公室、监管工作,协助政委分管政工室、舆情(涉警),具体分管办公室(宣传、保密、档案、文印、绩效)、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特殊医区)、岭景派出所、象棋派出所,联系武警中队。
(七)李二德 藤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
主持藤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八)黄健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治安管理、禁毒工作,具体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太平派出所、古龙派出所、平福派出所。
(九)龚雄华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刑事侦查、网络安全、巡逻防控、出入境管理工作,协助政委分管法制大队(预审大队、信访室)及网络舆情,具体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智慧侦查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城东派出所(合署)、潭东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