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蒙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
标签: | 蒙山县,医疗保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4-6286089 |
地址: | 梧州市蒙山县五福路北33号; |
蒙山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梧州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医疗保障、医药价格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本县实施方案,制定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防控机制。
(三)负责实施国家、自治区深化医药、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审核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本县生产的药品价格,参与药品政府集中采购招标及其价格管理和药品成本监审审核。
(四)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制定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并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八)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