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苍梧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公安局 |
标签: | 苍梧县,公安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774-2683628、(出入境:0774-2682011、户籍:0774-2682617、交通管理大队:0774-2663999) |
地址: | 梧州市苍梧县石桥镇派出所(永盛大道西) |
(一)贯彻、落实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部署全县公安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检查下属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掌握分析全县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县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恐怖组织、社团的侦控和基础调研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刑事、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执法制度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破和禁毒工作;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斗争;处置各类重大案件、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门牌、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品、公共复杂场所和特种行业。
(六)依法管理国籍、出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七)指导和监督消防工作,督促城镇建设和城镇管理部门维护和改善公共消防设施。
(八)依法管理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验和驾驶员考核、驾驶证件的管理工作。
(九)组织实施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组织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有线、无线通信、计算机联网和计算机安全管理业务的建设规划、技术改造和装备更新等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协、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人以及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交通管理技术建设。
(十四)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
(十五)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警方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和合作。
(十六)按国家规定统一领导、管理全县消防、武警内卫部队建设,对武警苍梧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组织实施并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
(十八)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协调指导森林公安相关业务工作。
(二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局党委办公室
政工室
警务保障室
纪检室
法制大队
户政科
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大队
“l10”指挥中心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
巡警大队
刑事侦查大队
三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
禁毒大队
派出机构(11个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