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融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融水县,旅游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2-5122450,5122038 |
地址: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园林路36号之三 |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文物、旅游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体广旅各项事业,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文物旅游资源调查、学术科研和相关保护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制定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开展对外文化体育旅游宣传和交流。
(四)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国家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指导全县旅行社申报和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各项服务标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宾馆饭店(酒店)、农家乐、乡村旅游区的星级评定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七)检查指导全县文物、旅游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八)依法对文化、体育、广电、文物、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县本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