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鱼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标签: | 鱼峰区,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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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电话: | 0772-3162402 ,教研室:0772-3163542 ,教管办:0772-3163324,党建办:0772-3807231 资助办:0772-3808701 |
地址: | 柳州市 鱼峰区静兰路10号鱼峰区政府大楼302、303、305、306、307室 |
(一)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委、鱼峰区党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拟订辖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辖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理论宣传、统一战线和学校共青团工作。做好区直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
(三)负责推进辖区教育现代化的有关工作。负责辖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设置标准,指导辖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做好规划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辖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辖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五)负责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指导、监督中小学用书征订和进校书刊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主管辖区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辖区中小学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八)负责辖区语言文字工作,按照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辖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负责辖区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指导、协调来柳留学生管理等工作,协调、指导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协助管理教育系统来柳外籍教师、专家工作。
(十)负责辖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辖区教育系统信息化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
(十一)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根据全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与规划,规范辖区民办学校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二)指导辖区教育督导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各镇(街道)及区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