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上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标签: | 上林县,旅游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1-5222247 |
地址: | 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146号 |
一、机构职能
(一)组织拟订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事业及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三)管理全县性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活动,组织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特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
(四)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重点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监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产业经济运行,负责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六)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及人才队伍建设。
(七)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市场发展,负责对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经营和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协调管理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系统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查处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八)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九)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
(十)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培育文化创意、动漫等旅游新产品,推动文化旅游商品开发。
(十一)管理全县广播电视阵地,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传承和传播。组织协调文物资源调查,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承担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博物馆、文物管理等机构业务建设。
(十三)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以及全县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及体育技术成果推广。
(十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务股、文化股、广电股、体育股、旅游股。
负责人:上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韦智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