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全县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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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上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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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上林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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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上林县大丰镇林溪路4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全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全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以及金融有关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负责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全政府外债。(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编制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督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牵头加强对全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全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

十六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实施监管;负责本辖区内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展示的企业的统筹管理。

十七)完成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档案、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新闻宣传、信访、舆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起草全局性工作总结和计划类文稿,及其他综合性文稿。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综合股。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制度。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和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收支、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资金预算管理,管理城镇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资金。

)预算股。组织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牵头组织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工作,汇总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工作。牵头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筹措落实工作。

组织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审核法定限额内债务举借计划。

)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承担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金融股。参与拟订金融改革、发展、监管相关政策,负责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管理制度。

牵头加强对全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全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上林金融监管部门和驻上林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实施监管;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行政政法股。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序列部门,政法消防及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政法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教科文股。承担宣传、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教育基建投资财务管理,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承担财政扶持直国有文化企业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经济建设股。承担发展改革和科技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供销、应急住房城乡建设(人防)、市政园林、城管执法、内河、白蚁防治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办理相关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相关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九)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农业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水库移民、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收支及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一)基层财政财务管理股。拟订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编制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管理农村综合改革资金,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筹措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等工作。承担相关领域财政转移支付有关工作。指导农村基层财政工作。

(十二)会计管理股。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的业务管理。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拟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受理和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

(十四)资产管理股。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承担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定编管理。

(十五)财政监督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

(十六)人事法规股。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全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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