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司法局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二)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
机构信息
地区: 上林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标签: 上林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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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  ;下午15:00 -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1-5222349 
地址: 上林县大丰镇南环路上林县司法局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

(二)负责对县人民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办理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直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警务、业务装备管理,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机要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本系统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工作。指导、管理本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技术保障;承担机关综合政务管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及其相关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系统信息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及应用工作;负责机关官网的建设和维护;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警务、业务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预决算和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人事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建设、理论学习和评比表彰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法治督察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办权责清单的法制审核。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的法治督察工作,牵头组织司法局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法治建设考评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组织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负责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协助发放和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牵头司法局“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股(政府法律事务股)。承办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清理工作。承担司法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县委交办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司法局的法律事务,对县人民政府和司法局涉法事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承办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大项目、合同的谈判、文书起草、涉法问题协调、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审核等实务工作。代理县人民政府和司法局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组织处理其他涉及县人民政府和司法局的非诉讼民事纠纷。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事务办公室)。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办理或指导部门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当事人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司法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六)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管理、监督法律援助、公证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指导、管理、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工作。牵头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协助上级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负 责 人:黄秋金(办公室主任) 

电子邮箱:slsifa@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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