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马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水利局 |
标签: | 马山县,水利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1-6822134 |
地址: | 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江滨西四巷41号 |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水资源保护工作、水土保持工作。
(五)审核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八)负责全县水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
(九)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利局设下列二层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绩效考评、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改革、出国(境)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以及代管局属有关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和监督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二)马山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站
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水利建设质量考核工作。组织拟订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成果管理、评价和科技奖励提名。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和综合利用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管理。组织指导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或调度运用方案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三)马山县农村饮水安全与大中型灌排服务站
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四)马山县水库移民安置服务中心
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审核全县大中型水利工程、小型水库移民安置计划。指导、协调全县拟建或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年度计划编报工作。
承担全县水利工程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水利工程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和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水利工程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移民后期扶持和年度计划编报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库移民技术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