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南圩镇位于隆安县西南部,距县城4.5公里,全镇区域总面积314平方公里,共辖18个行政村,2个社区,186个自然屯,388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6.67万。耕地面积5.54万亩,其中水田2.57万...
机构信息
地区: 隆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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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1—6532632
地址: 南宁市隆安县南圩镇新宁街101号, 邮编:532701
详细介绍

南圩镇位于隆安县西南部,距县城4.5公里,全镇区域总面积314平方公里,共辖18个行政村,2个社区,186个自然屯,388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6.67万。耕地面积5.54万亩,其中水田2.57万亩、旱地2.97万亩,林地面积30.09万亩。种植业主要有水稻、玉米、甘蔗、香蕉、木薯、黑皮果蔗、蔬菜、板栗、毛竹等,养殖业主要有肉猪、肉牛、黑山羊、肉鸡、水产等;工业主要有日产5000吨的海螺水泥厂和日榨3500吨南圩糖厂;城镇建设与县城同城规划,建设有特色商业城“那”城,打造高铁经济带;特色旅游资源有更望湖、古信河、岜岑瀑布等自然景观。南圩镇区位优势明显,交通十分便利,南昆铁路、云桂高铁、南百二级公路、隆安至天等二级路穿越而过,高速铁路隆安东站设在“那”城。

一、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人大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内部审计、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组织协调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等工作。

3.财政经济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工业、经贸、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财政、统计、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征地拆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开展市场监管相关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影视、库区移民、物业管理及志愿者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城市综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禁毒、武装、信访、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工作;指导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南圩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含消防)、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援等工作。

2.南圩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承担乡村振兴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统计相关事务性工作。

3.南圩镇便民服务中心(南圩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南圩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就业创业、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旅游、扶残助残、志愿者等方面事务性工作。负责办理或督办本级和经授权、委托行使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权益保障、信访接待、信息采集统计等事务性工作。

4.南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上级依法下放权限,以授权、委托机关名义开展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纠纷调解、安全稳定、平安创建等事务性工作。

三、领导分工

林卓周: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杨智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韦积田: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牵头社会稳定线工作,分管综治信访维稳、矿山征地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南圩派出所、司法所,海螺公司。

对接:县人大办、县委政法委(流动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调处办等单位和部门。

黄伟松: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党委书记开展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务、基层党建、巡视巡察整改、深化改革、推进清廉隆安各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粤桂协作、绩效考评、广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日常管理、档案、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工会、团委、妇联。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巡察办、档案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和部门。

黄都进: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管政法、司法、禁毒工作,协助分管社会稳定线、综治信访维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粤桂协作、铁路护路、国家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协助联系:镇禁毒工作站,南圩派出所、南圩司法所。

协助对接:县委政法委(流动办),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农业农村局、调处办等单位和部门。

黄民晓: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主持民兵武装全面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项目、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项目办、退役军人服务站。

对接:县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安委办)、项目办等单位和部门。

隆  菲:镇党委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党建、人才交流、人事编制、老干部、村级集体经济、镇党政办公室、保密、党委信息、政府信息、后勤、节能减排、地方志等工作,协助分管共青团、妇联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站。

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两新”工委、老干部局、公务员局)、县直工委、编办、党校,县人社局、机要保密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接待办、县志办等单位和部门。

黎彩梅:镇党委宣传委员

分管宣传、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精神文明建设、科技、教育、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医疗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卫生院、学校,南圩市场监管所。

对接: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互联网信息办)、文明办、新闻出版局、教育局、卫健局(防艾办、爱卫办、计生协会)、医保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红十字会等单位和部门。

黄天赞: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纪委。

对接:县纪委监委、督查考评办等单位和部门。

何  能: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管财税、审计、自然资源、征地拆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林业、防震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财务室、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对接:县财政局(金融办)、审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隆安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征拆中心、税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公投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电局、人保等单位和部门。

岑祚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消防、交通运输(道路及水路)、统计、移风易俗、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气象、水库移民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镇农业服务中心、统计办、便民服务中心、兽医站、水厂、供销社、粮所、消防站。

对接: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统计局、交通局、消防救援大队、公路养护中心、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数据局、气象局、水文站、海事处、航道分局、糖业发展局、供销社、财保等单位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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