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横州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镇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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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1-7342080 |
地址: | 横州市平朗镇平朗街10号 |
一、机关职能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做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横州市平朗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人:横州市平朗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梁家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