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南乡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一、机关职能 (一)巩固基层政权。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发布决定和命令;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加...
机构信息
地区: 横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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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7022018
地址: 横州市南乡镇板路江北街14号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巩固基层政权。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发布决定和命令;完善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加强对“村规民约”制定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加强培育和发展农村、农民的各类经济组织。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加强财政管理,协助搞好税征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提供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四)加强社会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根据市政府规定,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与资源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文化市场、公共卫生、规划与建设、城乡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五)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横州市南乡镇人民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人:横州市南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蒙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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