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州市农业农村局
一、机关职能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起草农业农村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
机构信息
地区: 横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标签: 横州市,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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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7226301
地址: 横州市横州镇茉莉花大道21号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起草农业农村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四)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上报、发布工作。编制全市茉莉花产业发展规划。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

(九)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业务工作职责。承担横州市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横州市农业农村局(横州市乡村振兴局、横州市茉莉花产业发展局、横州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于2021年8月6日挂牌,中共横州市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法规股、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乡村产业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科技教育与种业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畜牧与饲料股、兽医股(横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渔业渔政渔港监督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管理股、农办综合股、乡村振兴股共18个股室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人:横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农业综合执法

大队队长 陆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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