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工作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
机构信息
地区: 武鸣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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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771-6381122
地址: 南宁市武鸣区灵马镇东街239号
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名称: 灵马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 灵马镇东街239号

联系电话: 0771-6381122

工作职责:

灵马镇党委、政府机关设置6个综合性办公室,具体如下:

党政办公室(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挂食品安全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禁毒办公室牌子)、镇人民政府监察室、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党政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承担上呈下达、综合协调,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理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机构编制、机要保密、绩效考评、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文秘档案、来信来访、政务服务和后勤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制定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部门进入或退出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组织协调部门联合审批、并联审批;指导村级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社会事务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

承担民政、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就业和社保保障、食品安全及库区移民社会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承担农业、水利、林业、扶贫、财政、统计、交通、发展计划、经贸、工业、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禁毒办公室)

承担法制宣传、纠纷调解、社会稳定、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治理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的禁毒工作,制定本镇禁毒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全镇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检查指导全镇禁毒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全镇戒毒(康复)工作,指导各村委(社区)建立戒毒人员的相关档案;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与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合署办公)

承担卫生计生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和人口变动情况调查;指导、督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业务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依法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卫生和计生统计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反馈、上报等工作;负责卫生计生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及申诉案件的处理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6.镇人民政府监察室

负责监察镇政府机关和镇直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决议中存在的问题;受理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镇政府任命聘用的其他人员及驻镇单位行政监察对象违犯行政纪律的行为,并向城区监察部门提出行政处理建议;负责对镇政府公务员、镇直事业单位人员及统计表镇单位行政监察对象进行效能监察,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负责监察基层贯彻执行镇政府决议、决定、规定和基层干部作风建设的问题,负责组织“述职廉”和“双述双评”工作;负责监察企事业执行规章制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杜绝“乱收费”;负责监察基层落实惠农政策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负责监察辖区内各村、各单位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方面的问题;负责落实城区部门安排部署的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及其他工作。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上级机关派驻在镇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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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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