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西乡塘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标签: | 西乡塘区,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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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1-3132678 |
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11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附楼四楼 |
一、机关职能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
(三)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城区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权限,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工伤保险城区统筹办法;组织实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落实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四)负责城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负责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贯彻落实城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改革。负责城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邕(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全城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及承办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负责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承办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内设机构
局机关办公室、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股、信访股、乡村振兴办和就业社保股、职称改革股、局机关党建股(行风监督股)、财务室、档案室。
三、负责人
苏岸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