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良庆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标签: | 良庆区,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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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71-4509830 |
地址: | 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拟订城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城区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城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城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城区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城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管理全城区政府债务。开展对外财经交流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城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城区本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城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城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城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编制城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城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城区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城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城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业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配合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工作;配合上级组织协调、培育、推动本辖区企业改制上市;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十三)完成城区党委、城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介绍
陈团德(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主管局行政办公室。
雷 娟(党组成员、副局长),抽调至服务五象新区指挥部财务科,分管征地拆迁资金工作、棚户区改造工作。
王 方(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制股(金融办)、经建股、农业股、农村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
徐 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预算股、国库股、事财股、社保股、财政稽查队(国资办)。
李 毅(四级调研员),分管采购监督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