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
机构信息
地区: 江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标签: 江南区,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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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
电话: 0771-4887836
地址: 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中心A座11楼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城区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等各项就业政策。

(四)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城区就业、失业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城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城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制度,落实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措施。实施职业资格制度。贯彻落实南宁市各项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配合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会同相关部门承担城区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四)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人才、绩效、信访、宣传、后勤、综合性重要文稿起草、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采购及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等工作。

2.财务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日常财务、综合统计、预决算、审计、社保基金监督、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等工作。

3.人事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事业单位(机关后勤)公开考试招聘、考核、奖励、人事调配、岗位设置、职称评审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外聘人员自主招聘、考核等工作。

4.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股:组织实施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城区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工作,承担城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人员工资变动管理工作。负责核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对城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开展城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5.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及群众反映“办不成事”“招不到人”“找不到工”“领不到薪”事项,为办事群众做好人社政策解读及宣传引导。

(二)二层机构

1.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职能:负责城镇新增就业、劳动就业创业工作;职业技能培训业务;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的指导和开展;城区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就业社保专责小组日常工作的业务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档案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71-4870302

2.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职能:根据委托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关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方面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年度审查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监察;承担指挥调度协调劳动保障维权工作。

联系电话:0771-4887930

负责人信息:韦  力  党组书记、局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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