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
机构信息
地区: 兴宁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兴宁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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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3290242
地址: 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人民政府, 邮编 530023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委文电的呈(传)阅以及有关文电的处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城区人民政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负责城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城区各部门请示城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根据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督促检查城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城区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城区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收集、编辑、报送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为城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城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及时向城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

(十)负责城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城区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十一)负责落实城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决议,并具体负责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类日常工作。

(十二)承担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和调配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为民办实事工作。

(十四)负责城区相关外事工作。

(十五)负责城区地方志的编纂和督促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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