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发展建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
机构信息
地区: 青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标签: 青秀区,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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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南宁市青秀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产业园区改革发展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发展建议,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二)监测、分析城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落实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与开放交流工作,指导和协调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链招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拟订工业技术创新、工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政策,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统筹推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及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

(五)负责城区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六)负责城区工业领域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拟定工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城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七)指导城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牵头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参与拟订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九)统筹推进城区桑蚕和茧丝绸产业发展。负责城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的发展和应用相关工作。

(十)推进商贸流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指导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商务领域信息化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按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十一)推进城乡市场发展,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城区商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负责特殊流通行业监督管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管理。

(十三)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流通管理,参与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牵头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四)监测、分析对外贸易运行情况和结构调整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和管理工作。指导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推进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十五)指导城区物流业发展,统筹解决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商贸物流业发展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专项行动。

(十七)负责会展行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会展营商环境建设和对外宣传与交流合作,统筹推进重大会展项目落地相关工作。

(十八)统筹推进产业园区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推动与重点区域的产业对接合作和园区共建。

(十九)牵头负责产业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推进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创新。统筹产业园区设立、升级、变更名称、调整规划面积或者区位、优化整合等工作。

(二十)统筹产业园区重大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关键支撑平台建设。统筹指导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组织推进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涉及青秀区域内的建设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一)组织开展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和规划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落实产业园区经济运行相关数据和信息采集工作。协调推进产业园区投融资机制创新。

(二十二)指导城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牵头负责城区产业园区人才发展工作,组织指导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产业园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及智库建设。

(二十三)负责城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城区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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