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青秀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外事办 |
标签: | 南宁市,外事办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除法定节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771-5889201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桂花路16-5号 |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南宁市对外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南宁市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负责市内外事工作联系指导、情况通报、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围绕对外开放、参与国际性、地区性区域合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负责外事工作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外事工作规章制度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外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查检查。 利用外部资源和对外工作渠道,推动南宁市参与国际性、地区性区域交流与合作。
(三)负责因公出访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授权审核审批因公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特别行政区访问的有关事项。审核或协助办理我市举办国际性会议和涉外活动报批手续。统筹协调市领导对外交往事宜。
(四)负责因公来访管理工作。负责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有关事项。组织接待外国到访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组织接待来邕访问的港澳特区政府重要官员。
(五)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市社会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处理和协助处理我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签我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六)负责我市同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的工作联系。配合上级外事部门接待和管理来我市从事公务活动的外交人员。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邕的采访活动。
(七)负责协调南宁领馆区有关建设事宜以及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我市与港澳特区的交往事项。 处理有关涉港澳事务。
(九)负责我市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十)负责开展我市国外友好城市工作,指导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十一)指导和协助处理在我市外国人管理重要事项。
(十二)代管南宁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秘书科。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会务、督办、保密、机要、信息、档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信访、纪检监察、外事志和网站工作。承办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社会保障、干部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综合协调科。分析研判我市对外工作形势,研究制定我市外事工作政策规划。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重点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市委外事委员会各项策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全市外事发展规划,起草全市外事工作的相关规定、规章草案。收集、整理、分析外事情况,组织开展重大外事问题调查研究。协助审核有关涉外法规和政策草案。拟定外事工作重点专题培训规划。
(三)国际交流科。负责我市与国外地方政府的对外联络、协调和交往工作。拟订我市与国外城市交流与合作的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承办相关涉外工作事务。协调安排市领导与外国交流合作的出访。协助做好我市的引才引智工作。对我市与国外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行涉外政策归口管理和指导。协助联系我市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城,并推动友城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礼宾接待科。统筹协调我市承办的重大外交外事工作礼宾事项。负责来我市访问、考察重要外宾、港澳特区嘉宾的接待工作。负责我市承办的国际会议和涉外活动的礼宾工作。统筹协调市领导出席相关涉外活动礼宾事项。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市直单位、县(区)级外事接待礼宾工作。负责大型涉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协调。拟订涉外活动礼仪规则。负责收集、管理外事活动的获赠礼品以及相关资料。
(五)出国管理科。负责全市因公出访审核审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和全市因公出国(境)计划。统筹协调全市厅级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工作并协助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受理科级(含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批和处级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的审核报批事项。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国(境)外人员来访的审批工作及签证通知函电的签发工作。协助办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商务旅行卡审核事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全市因公出访团组外事纪律、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协助办理全市举办国际性会议的报批手续。
(六)领事科。负责处理领事业务。负责协调南宁领馆区建设、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配合自治区外事部门做好驻邕领事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有关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接待来邕开展公务活动的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指导、管理我市各部门与外国驻华使馆及领事机构的交往事宜。指导和协助处理重大涉外案件。协助自治区外事部门和我驻外使领馆做好南宁籍公民的领事保护工作。开展预防性领事保护知识宣传工作。
(七)涉外管理与港澳工作科。负责对本市社会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活动、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负责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我市的采访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和涉港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指导和协助处理在我市外国人管理重要事项。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涉外活动的协调、管理与指导。拟订我市对港澳特别行政区工作的计划和建议。负责我市和港澳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间合作中对各部门与港澳特别行政区的交往和参与涉港澳区域合作进行政策归口管理和指导。负责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我市机构的服务、联络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