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机关职能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
机构信息
地区: 青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标签: 南宁市,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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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电话: 0771-5530158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8、9、11层
详细介绍

一、机关职能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承担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基金安排的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合作交流工作,承担“一带一路”、东盟经济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创新,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八)负责全市工业领域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拟订工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指导电力行业信息化、智能化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统筹推进国家、自治区工业绿色发展政策和规划,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自治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和各军工部门需要地方政府办理的业务。

(十)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拟订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宣传、信访、财务、资产管理、综合治理、机关安全和应急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法治建设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和有关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办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国家赔偿申请;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型智库建设。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

(三)综合科。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和分析。针对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目标。负责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和领导讲话等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绩效考评工作。

(四)规划科。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区域性工业和信息化规划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项目前期研究。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案。指导工业企业开展搬迁改造工作。

(五)投资科。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的建议及项目建设政策建议。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按规定权限备案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筹协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实施。负责编制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承担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减免税审核及上报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标管理工作。

(六)经济运行科(南宁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业企业物流的综合协调。负责工业领域电力运行日常调度,拟订工业电力运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电价改革和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和重要物资紧急调运的协调工作。承担企业减负有关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领导联系服务重点工业企业相关工作。

(七)中小企业发展科。统筹指导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推动融资、担保等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出产业发展基金支持项目建议。协调重大工业项目融资,推进产融合作。参与拟订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并组织落实,开展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依法实施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节能监察执法工作。

(九)军民融合科(南宁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军工重大项目和事项的监督、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军转民”、“民参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等相关工作。负责军工固定资产投资、科研生产、军工计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承担军工安全保密、军工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军工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改革、技术改造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生产管理。参与相关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原材料工业科。负责冶金、有色金属、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农药)、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新材料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材料产业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项目建设。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的发展和应用相关工作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县(市、区)执法工作的协调指导。

(十一)机械装备科(南宁市汽车工业办公室)。承担全市汽车、通用机械、民用船舶、轨道交通、农业机械等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组织实施智能制造。

(十二)轻工业科(南宁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负责竹木加工和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家用电器、文化体育用品制造业、金属及塑料用品制造业、日用化学品、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桑蚕和茧丝绸产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经济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工作。统筹推进桑蚕和茧丝绸产业发展。承担传统工艺美术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与开放交流工作,指导协调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链招商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市场。负责统筹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年度计划申报工作。

(十三)食品医药科。负责食品、盐业、生物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计划。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

(十四)电子信息科。承担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国产化有关工作。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十五)工业园区科。拟订全市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园区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工业园区经济运行统计工作。

(十六)科技科(南宁市职工教育办公室)。拟订工业技术创新及工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政策,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指导实施工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企业开展工业质量和工业品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发展。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十七)信息技术发展科。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产业发展重点和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分析行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工业领域元宇宙、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指导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指导行业领域招商引资和合作交流。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

(十八)信息化推进和网络安全科。拟订工业信息安全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统筹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指导协调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检查、应急处理。承担重大活动通信保障协调工作。协调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十九)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资、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工程、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机关党组织做好机关离退休人员党组织建设工作。

三、负责人

卢晴 局党组书记、局长

四、下属单位

(一)南宁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

南宁市绿色建材发展和应用中心是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含沥青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石等绿色建材规划、发展和应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相关宣传推介、技术推广、企业服务、行业运行统计分析和信息化服务等工作;承担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监察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单位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联系电话:0771-2416415,0771-2439180

负责人:刘宾

(二)南宁市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南宁市工业促进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南宁市汽车产业发展中心)是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重点项目的协调推进、政策宣贯、企业培育等工业促进服务工作;建设管理南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汽车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创业创新、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人才培养、政策解读等公共服务。

单位地址:南宁市科创路2号

联系电话:0771—3149857

负责人: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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