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呼玛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标签: | 呼玛县,统计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8:30—11:30 14:00—17:30 冬8:3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7-3500118 |
地址: |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景山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实施省、地统计报表制度;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内其他县、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地对县党政领导班子目标考核中的统计监测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