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漠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标签: | 漠河市,政府办公室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08:30-11:3014:00-17:30(夏)(冬天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7-2887801 |
地址: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中华路29号 |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市委办公室对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各镇政府及有关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四)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调研和政策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为市政府及领导同志当好参谋。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材料的撰写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讲话、汇报等综合材料撰写工作。
(五)负责搜集、筛选、整理、传递市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重要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负责国家、省、地领导以及国内外重要人士到漠河的政务接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综合协调工作。
(七)负责对省、地、市委明确由市政府落实的工作,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负责省、地、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按照有关领导同志要求转办省、地领导同志批示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等工作。
(九)负责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公务接待用车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办公楼及周边区域后勤事务、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