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中区人社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实施办法和年...
机构信息
地区: 呼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标签: 呼中区,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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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14:00-17:00)  
电话: 0457-3431316
地址: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建工路156号
详细介绍
呼中区人社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和制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和创业扶持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制度以及面向全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牵头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障工作,并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核定下年度五险一金缴纳金额预算。

(五)执行国家劳动关系政策,落实国家制定的职工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有关信访问题。

(六)开展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人才政策法规、构建人才服务关系、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功能。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合理做好人才的调配和特殊人才的引进和安置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地关于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工资性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执行地区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审核以行署及区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

(九)负责执行上级关于全区在职职工遗嘱生活费和丧葬费的审批发放工作。

(十)负责一次性安置人员、下岗人员、技工学校毕业生、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一)成本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传递、保管以及各种资料印发转送、职工工资发放,费用核销、会议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协调和行动;负责全区工人档案的日常管理,防火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相关接待处理事宜。承办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部门一般干部及全区工人调配政策性安置工作。掌握全区职工构成情况,搞好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做好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各单位技术待级培训,实施就业准入制度,搞好下岗职工培训,知识更新培训、再继续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工资福利管理办公室。执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调查工作;负责信分配人员工资定级、干部职务变动、学历变化、技术职称变动后的工资确定,全区工资水平测算、台账建立、工资报表;承担全区各单位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职工待遇工龄认定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推荐、初审和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初级申报人员的评审工作并审批专业技术资格;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对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及考试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初审、上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

(四)企业保险、救济优抚办公室。负责全区职工退休、退养、病退审批手续办理工作,调整离退休人员退休及福利待遇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工伤医务鉴定、患病职工病残等级、工资待遇等。负责全区职工遗嘱生活费及在职职工丧葬费的审批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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