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 ...
机构信息
地区: 呼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呼中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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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14:00-17:00)
电话: 0457-3437363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呼中镇中新大街61号
详细介绍
呼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

(一)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以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安排。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起草以区政府及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件;负责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印信管理、文书档案、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办公系统政务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负责上级领导和国内外专家、友人来我区考察、访问等活动的接待工作。

(四)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文需要,组织、协调区直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单位之间以及企事业单位之间沟通合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领导处理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负责国家、省、地文件和领导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实的督促和检查、情况反馈;负责区政府全区性及各条战线重要工作部署、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情况反馈;负责区长批示列入督办件的督办检查与反馈;负责区政府各条战线工作会议纪要的起草、审核;负责综合和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议案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综合重要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或意见,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负责区政府重要情况的通报、汇报和区有关领导讲话、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搜集、筛选、整理、传递区内外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九)负责区政府驻外机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及人员管理。

(十)负责区政府有关单位和二级拨款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及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负责政府各部门的办公环境的管理检查;负责国防动员工作。

(十二)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十三)负责本办职工思想、作风和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区委及区政府的部署和有关部门的安排,开展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纪检、群团、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办公室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组织、推进、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五)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重要会议材料、文史档案、音像档案的收集、归档立卷、保管及借阅;负责提供档案相关资料的查阅工作。

(十六)负责区政府计算机中心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办公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维护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总体设计、系统建设和网络管理,开发和应用推广工作;负责综合电子数据的收集、处理和收、发、传、办工作;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建设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负责区领导工作用车调配和管理,以及其他服务事项。

(十八)负责全区的外事、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十九)负责全区地管干部周转用房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秘书室。负责区政府以及办公室公文的审核、传达、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印鉴的管理;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公文、重大会议资料、会议纪要资料的收集、立卷、管理及提供档案资料的查阅工作;负责区政府各类会议日程安排;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会议通知、会议室管理及其他会务工作;负责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包括重大突发事件的调研工作,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参与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跟踪研究国家、省、地经济形势和政策导向,适时分析全区经济运行与发展趋势,为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对策、建议;负责起草区政府经济工作报告、主要领导讲话、经验交流等相关材料;参与全区有关大型会议文件、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文件起草;负责对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

(二)政工室。负责办公室组织、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办公室目标责任制和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以及本部门纪律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办公室党、政、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工作;负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信息;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信息搜集、加工和报送工作。

(三)督办室。负责国家、省、地文件和领导重要指示或批示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区性及各战线重要工作部署、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综合、反馈及督促检查;负责区长批示列入督办件的督办检查与反馈;负责综合和协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工代表提议案等工作。

(四)综合办公室。协助领导做好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区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有关文件、报刊、信件的收发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办公室的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干部职工的退休、失业、养老保险、公积金等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药费核销、遗属生活费核销等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有关单位和二级拨款单位的财务管理、监督及职工的医疗、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国家、省、地各级领导和国内外重要人物来我区考察、访问及大型重要会议与活动的接待工作;指导全区各部门接待业务工作;组织全区性的无线电检查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承担上承下达的有关工作,包括办理上级通知;负责向办公室和区领导报告全区各地各部门反映的重要情况、突发事件,并跟踪事态发展和处理结果,起草向行署值班室的报告;负责协调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负责政府各部门良好办公环境的管理检查;负责与公安部门协调沟通,保证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负责接待上访的单位和个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疏导工作。

(五)外事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本区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检查本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情况;协调本区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助本区重大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调查研究,为区委和区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外事交往渠道,为本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负责本区因公派遣团组或人员出国(境)的管理工作;统筹办理本区领导同志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本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外宾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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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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