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草案以及相关地方性发展战略性、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
机构信息
地区: 加格达奇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标签: 加格达奇,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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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8:30—11:30 14:00—17:30冬8:30—11:30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7-2133855
地址: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19号
详细介绍

加格达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草案以及相关地方性发展战略性、中长期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承担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拟订 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相关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保障性住房  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地有关保障性住房资 金安排并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区住宅产业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全区住宅产业化实施工作。

(四)承担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执行工程建 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统一定额。 编制全区建筑工程定额单价及补充定额单价。贯彻实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  度。指导监督全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建筑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 行。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 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 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 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行业监 管及业务指导。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订工 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规范建 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提出全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区村庄 和小城镇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指导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  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区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办法并  监督执行。负责全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按规定  负责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区建筑业、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房屋及附属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抗震设计规范。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 部门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建筑节能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 施重点建筑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十一)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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