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自然资源局
兰西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兰西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
机构信息
地区: 兰西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标签: 兰西县,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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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5-5622781
地址: 兰西县兰西镇新建街自然资源局304办公室,邮政编码:151500
详细介绍

兰西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兰西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县自然资源(林业、草原、湿地除外。以下同)监督管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等政策措施,提出自然资源重大问题政策建议,拟定自然资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战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

三、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领域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并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执行情况。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法制宣传。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

四、承担全县自然资源保护职责。统筹实施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和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组织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监督管理和信息成果应用。

六、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发证、权籍调查、测绘。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进成果应用。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确权登记资料管理及应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争议调处。

七、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实施办法。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负责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落实土地储备政策,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八、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履行节约集约利用。承担土地使用权转让工作,负责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和市场监管。

九、负责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执行和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建立四层规划体系。开展自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十、负责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制定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城乡规划审批和监督实施管理,落实地上、地下空间用途管制措施。负责城乡规划区对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许可证的规划项目在主体工程和主要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居民入住前),对开发建设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担全县耕地、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城乡建设用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批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

十一、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库,组织实施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流失、地质灾害治理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地质工作。组织申报全县地质勘查项目。协调落实国家、省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按权限负责各类地质勘查项目的报备管理,负责全县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因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全县古生物化石发掘、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矿产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核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负责基础测绘。负责测绘市场秩序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成果应用。拟订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监督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六、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发展平台。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一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统筹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与监督管理。强化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权权能,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完善市场体系,优化自然资源配置,全面显化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域覆盖,突出管制系统性,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提升稀缺资源刚性管制,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保障生态安全;推进“放管服”为核心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提高便民高效的民生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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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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