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13431”目标定位,研究制定“三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 二、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
机构信息
地区: 庆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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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夏天8:30—11:30   14:00—17:30,冬天8:30—11:30   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5-4323096
地址: 庆安县余庆北路8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13431”目标定位,研究制定“三农”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
二、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乡村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落实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增收工作。做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纲要,做好农业产业扶贫开发等工作。
六、构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农业投入品和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开展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落实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政策。搞好种畜禽管理和畜禽品种改良工作。
九、落实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工作。
十、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
十一、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完善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
十二、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做好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实施农村人才战略,做好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五、抓好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涉农项目落实,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省、市、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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