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统计局
一、机构职能 (一)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工作方面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调查制度、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文件。 (二)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监...
机构信息
地区: 明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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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电话: 0455--6213138
地址: 明水县党政办公中心西厢房楼五楼 , 邮政编码:151700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工作方面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调查制度、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文件。

(二)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依法负责统计行政事项审批、备案工作;

(三)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县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四)贯彻实施周期性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贯彻实施协调全县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五)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国家、省、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全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六)统一审核、管理、公布、印刷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推进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八)负责全县统计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全县统计人员业务教育培训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咨询服务

)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分工

局  长:      孙中辉  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      宁淑贤  负责党务、常务工作

副局长:      梁文君  负责业务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金  鑫  负责综合业务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印信管理、政务信息、会议会务、信访、接待安全保卫、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局党务会议组织和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拟订统计工作方面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统计改革、统计调查制度、行政规章、发展规划等综合性文件;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统计行政事项审批、备案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组织统计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县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完成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及名录库的建立与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服务负责依据上级统计部门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统计调查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城市住宅、环境保护等公用事业统计数据;负责全县劳资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综合统计数据,按时整理保管当年和历史统计资料,编撰和发布全县《统计公报》,编辑《明水县统计年鉴》等资料性书籍。

(二)业务股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工作,进行总供给与总需求的测算,进行季度、年度国内生产总值的测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统计分析研究报告;依据上级统计部门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工业、交通运输、邮电、能源、科技、劳动、人口、贸易、金融、服务业、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专业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进行专业统计监督,提供专业统计咨询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分析、监测、评估、上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数据;负责全县粮食产量和相关农作物合法种植面积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利用内资和产业项目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周期性的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基本单位调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周期性的工业普查和人口、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

(三)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1.负责全县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监测工作。2.负责全县新型服务业统计调查工。3、负责电子商务抽样调查统计工作。4.负责全县工业、贸易、餐饮业、建筑业、畜牧业等规模以下小型企业抽样调查工作。5负责城乡住户收支调查工作和贫困县监测工作,开展城乡住户记账收支抽样调查,提供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性支出依据贫困县监测统计等相关统计数据;6.负责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测量抽样调查和农产品产量抽样测产工作。开展农作物种植面积遥感测量,提供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开展农产品产量实割实测抽样调查,提供全县粮食作物单产和总产数据。7.负责全县畜牧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监测调查工作。8.负责全县主要商品价格抽样调查工作。9.负责全县社情民意抽样调查工作。10.负责城市基本情况调查工作。11.完成省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省市调查队交办的其他调查工作。12.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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