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教育局
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落实学校的设置标准...
机构信息
地区: 明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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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5-6222892
地址: 绥化市明水县学府路7号,邮政编码:151700
详细介绍

机关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 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落实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 统筹全县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指导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招生计划,组织普高、职高、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工作。

(四)指导全县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学校的固定资产和教育经费使用。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统筹全县教师管理和校长选拔任用。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任用辞退、流动调配、培养培训、考核奖励、工资待遇等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八)负责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安全监管工作。

(九)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全县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负责党的关系隶属于县教育局党组的直属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统筹协调和指导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接待处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韩  丽:党组书记、局长,教育党组、教育局全面工作。

高文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党组组织工作,行政常务工作、信访维稳工作,小学教育工作。

王  权:督导室主任,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学生文体活动开展、体质健康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王  辉:主任科员,负责初中教育工作、人事工作、规划建设工作。

李朝春:副局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幼儿教育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师资培训及职称评定工作。

张  婉:纪检组长,负责教育纪检工作。

赵洪宇:副主任科员,负责招考工作、学生饮食管理工作、信息化工作。

王  杨:副主任科员,负责党组宣传和统战工作、学生资助、财审、工会工作。

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管理、安全保密、公章使用、联络接待及会议组织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局性材料撰写工作,草拟全局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草拟、审核以教育局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上传下达、来文来电工作,整理和上级文电的收发、分送、传阅、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党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发展规划与信息化股。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承担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拟订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教育规划纲要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承担推进重大教育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信息化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教育局行政审批和政务的管理、公开、推广、维护以及网络回复工作。

3、财务审计股。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全县教育财务会计工作。编制局机关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各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国家和省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4、学生资助管理股。全面负责全县中小学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协助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制定各项资助工作相应的管理制度,生源地助学贷款申报工作,教育行业扶贫工作。

5、综合教育股。承担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基本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指导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及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会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指导管理教材建设。承担少数民族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协调指导民族文字教材、“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工作。指导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指导明德学校、少先队和义务教育阶段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工作。

承担全县普通初、高级中学宏观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普通中学基本教学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普通中学办学标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普通中学教育科研和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承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落实推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推进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导普通中学德育、校外教育及安全教育工作。指导管理中学教材建设,负责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学历认证工作。指导全县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组织招生考试施考及录取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协调、指导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基础能力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和教师培养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落实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相关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落实改善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的相关政策。指导全县学生军训工作。承担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学校安全管理和信访股。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承办全县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学校规范食堂卫生安全日常管理和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及健康状况监测活动。

7、教师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教体系统人事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教育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编制统筹分配和动态调整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公费师范生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指导工作。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和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教师进修学校开展教学教研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承担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工作。承担语文课改试验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8、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均衡办)。负责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学校德育、校外德育工作。

9、县政府招生办。负责全县高考招生工作。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成人自学等其他社会考试招生报名指导工作。指导并管理成人教育、网络和远程教育等各类学历继续教育,协调推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各类非学历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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