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财政局
安达市财政局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和安达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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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安达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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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8-30,下午17-00。
电话: 0455-7348601
地址: 安达市北十一道街原石油学院院内(二级单位与局机关合署办公)
详细介绍

安达市财政局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和安达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负责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对乡级收支预算审核。负责全市各类财政性资金管理和合理调度,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市本级预决算公开。负责指导乡级财政业务工作并实施监管;批复乡级决算。

(三)贯彻执行上级的税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权限内其他税收政策调整意见。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监督管理,拟订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合理调度市本级国库资金。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制定市本级年度收支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财政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安排的各类各项财政支出(包括各级财政安排的各种专项支出)、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本级和乡镇的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税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税收、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市税务局按照税收、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安达市财政局下属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督办、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局内网络信息安全、财务等工作。对贯彻市委、市政府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具体建议,组织开展我市财政工作重大问题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跨年度平衡的建议。编制市本级政府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调整事宜。组织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批复等工作。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市本级预算公开。

(三)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和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支付制度。负责财政和预算部门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承担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承担市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合理调度国库资金。负责组织市本级决算公开。

(四)党群行政政法股。承担市级党群、行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税费征收服务中心)、政法、武警部队(消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及中央、省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含外事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五)经济建设股。承担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物流产业、政府投资建设、外商服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中央基建投资、成品油税费改革、车辆购置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六)科教和文化股。承担文化旅游、科技、教育、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七)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九)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十)经贸股。承担商贸和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供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拟订并组织落实相关财政金融政策。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有金融资本和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并指导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财政政策制度。负责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财政部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相关工作。

(十一)政府债务管理股。拟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提出问责建议。承担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拟订和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计划、方式、投诉调处等工作。承担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承担公务用车定编及审批管理工作。

(十三)监督评价股。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和有关财政监督工作。

(十四)综合业务办公室。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参与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对尚未划转到税务部门的非税收入制定计划并实施征收,加强对执收执罚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财政票据的发放、使用、销毁等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和政策。承担会计人才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承担国有资产管理(非金融、非文化类)、工业信息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油气开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发展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指导非金融、非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承担非金融、非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工作。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审核国有资产产权变动方案,监督规范

国有产权交易。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产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负责监管企业绩效评价、经营业绩考核、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经济运营监测、资产损失核销、监事会日常管理及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等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贯彻执行上级的税收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和权限内其他税收政策调整意见。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清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

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安达市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职责:

(一)安达市国库支付中心职责:

负责审核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承担国库资金管理及相关会计核算工作;承担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国库资金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财政国库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安达市政府采购中心职责:

依据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依法组织实施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委托的货物、工程、服务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在政府采购办制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负责制定招标标书、评标和竞标原则以及打分标准;督促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做好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做好政府采购文档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解答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疑问;负责采购合同副本上报备案工作;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安达市评审中心职责:

市政府授权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概算、预算进行评价审查。评审范围包括: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建设、维修、改造等项目;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安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实行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统一发布招投标与各类交易信息;负责组织交易活动,为公共资源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服务;向社会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项目信息、交易情况及政府法规查询服务;负责对参与交易活动评审专家进行考核,并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各职能部门、监督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完成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安达市财政局乡镇财政分局职责:

负责乡镇财务管理与监督和指导、与市本级的资金决算,相关资金管理与拨付。

 领导及分工:

安达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副科级干部分工及负责工作:

张聪宇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预算股、国库股、乡镇分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评审中心;

夏天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办公室、票据站、信息站、会计管理股、行政政法股;协管机关党委、政府采购中心;

牛凯副局长:分管国资股、资环股、坤元、坤邦等国有企业;协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乡镇分局;

王可心副局长:分管教科文股、农业股;协管评审中心;

孟立波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经建股、综合股、城投公司;协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国库股;

魏兆辉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分管债务股、政策法规股、非税股、政府采购办;协管预算股;

滕彦君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分管社保股、经贸股;

张涛四级主任科员:分管财政监督评价工作。

于海英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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