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市林业和草原局
1.领导及分工:安达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干部分工和负责工作。 局长王志国:负责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陈尚志:负责常务、林业及执法工作 副局长周鹏飞:负责组织、宣传、纪...
机构信息
地区: 安达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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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的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电话: 0455-7332524
地址: 安达市正阳九道街街口,邮政编码:151400
详细介绍

1.领导及分工:安达市林业和草原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干部分工和负责工作。

局长王志国:负责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陈尚志:负责常务、林业及执法工作

副局长周鹏飞:负责组织、宣传、纪检草原及湿地工作

副科级干部秦燕:负责工会工作

2.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安达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及股室职能汇总表

安达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绥化市委、市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负责县级自然保护地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七)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八)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市林业和草原局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林草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林业和草原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草原生产经营活动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林业草原技术推广、培训、咨询工作;负责指导和服务乡镇林业工作站所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草原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和服务辖区内退化草场改良建设工作;指导和服务辖区内草原生态修复工作;负责辖区内草原生态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森林和草原病虫鼠害的调查、分析、防治工作;负责主要森林草原病虫鼠害的预报工作和测报档案建立工作;负责组织防治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动植物检疫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当地检疫对象分布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负责指导和服务森林草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特驯养和培植、经营利用工作;指导和服务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负责森林草原防火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造林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牧还草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完成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政务、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信息化管理等机关保障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资料、档案管理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及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及日常工作的协调、督查、督办。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全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指导监督草原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指导良种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工作,承担征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的审核、审批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核发省内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培训乡级专(兼)职检疫员。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全市林业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上级关于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权属争议调处事项的转办、交办、督办等工作。负责指导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报、防控有关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产业相关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林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指导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要求,指导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执法股:负责全市林业、草原和湿地等行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3.工作机构:安达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为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本机关政府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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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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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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