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二)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融合...
机构信息
地区: 北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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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电话: 0455-8367788
地址: 绥化市继光小学道南 邮政编码:1520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二)推进全区文化、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十)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文物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

(十二)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

(十三)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十四)负责金区体育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十五)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前置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体育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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