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统计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绥化市委办公室、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绥化市北林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
机构信息
地区: 北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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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5月-10月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0月-次年5月上午08:30-11:30,下午 13:30-17:00。   
电话: 0455-8315331
地址: 绥化市人和街96号 邮编152000
详细介绍

第一条 根据 《 中共绥化市委办公室 、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 办字[ 2 019 ] 2 号 ),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绥化市北林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统计局贯彻 落实党 中央、省委 、市委 、区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

(一) 贯彻实施统计法律 、法规 、政策 ,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有关统计制度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同时配合好国家统计局搞好统计督察工作 。

(二)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负责建立健全会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 系 ;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 。

(三) 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 、农业 、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以及各项专项调查 、 抽样调查 。

(四) 搜集 、整理 、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

(五) 统一审定、管 理 、公布 、出版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 ,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

(六) 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人员继 续教育培训工作 。

(七) 审核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负责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统计工作业务指导 ,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合作 。

( 八 ) 完成 区委、 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绥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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