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大连池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机构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
机构信息
地区: 五大连池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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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一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季,周一至周五8:30一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6-6329468
地址: 五大连池市朝阳大街54号
详细介绍

五大连池市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机构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粮食购销,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市场、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工作。

()协调推进全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负责制定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产品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开展粮食对外合作与交流。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统一负责市级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组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加强对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信访稳定工作。

()负责驻市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市内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十二)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协调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十三)组织和参加国内外交易会、洽谈会等大型贸易促进活动。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全市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商务队伍人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规监督综合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商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国内外贸易及有关商务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商务领域年度目标调控、运行情况分析、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约;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局内重要材料起草。配合做好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负责局内所有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监督全市商务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

3.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与交流。

4.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市场秩序和调节股。拟订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和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和直销行业管理;承担商务行政执法和流通领域肉菜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指导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拟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和电商股。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及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汽车)等相关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全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负责商贸老字号保护与促进;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及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作,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开展全市电子商务领域监测和分析工作。

(五)对外贸易综合股。拟订对外贸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上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等对外贸易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加工贸易和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负责贸易促进活动的监督和综合协调,统筹与贸易促进有关的各类展会等商务活动,承担成果跟踪和绩效评估等工作;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负责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品牌和公共平台建设;负责全市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工作的指导管理并开展相关交流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会同市内有关部门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处置和外派劳务(含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指导和管理对外援助有关工作和全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执行多双边和区域经贸政策并处理相关事务;组织参加国际会议及境外大型商务活动,承担商务外事相关活动的协调联络;联系国际组织和境内外商务机构;管理多双边对本市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本市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承担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申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复制工作。

负责互市贸易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服务;负责互贸区内市场培育,消费拉动,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俄持简化手续人员入境人数统计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与俄方就有关事宜进行衔接。

开展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经贸界商()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组织企业在国内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博览会、交流会、开展中介服务;组织经贸企业对外技术交流培训。

(六)调控股:

1.研究提出省级战略物资储备规划、省级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省级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省级战略和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2.管理全省粮食、成品油等储备,负责省级储备粮成品油行政管理。监测省内粮食和战略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3.结合部门职责,承担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驻我省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用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用粮的供应管理。

(七)产业发展股。组织推进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负责制定全市粮食加工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加工网点布局和粮头食尾工作;指导粮食行业招商引资和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粮食加工园区建设;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负责全市粮食加工业统计、运行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指导全市粮食部门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联系粮食行业相关社团组织。

(八)仓储股:

1.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2.根据国家和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和省投资项目。

单位领导

田晓春  党工委书记、局长

李  军  副局长

高  爽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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