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兴安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全市地方煤矿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贯彻实施全市地方煤矿生产开发规划。依法对区属地方煤矿开发建设、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煤矿...
机构信息
地区: 兴安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工作日: 7:30-17:00
电话: 0468-
地址: 鹤岗市兴安区兴安路69-1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全市地方煤矿工业发展和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规定。贯彻实施全市地方煤矿生产开发规划。依法对区属地方煤矿开发建设、生产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技术标准。贯彻落实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标准,完成区属煤矿安全生产目标。

    (三)负责区属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

    (五)负责完成市级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负责依法依规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重大隐患整改闭合。

    (六)负责区属煤矿技术进步工作。组织区属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引进、推广与应用。

    (七)负责区属煤矿安全生产信息上报。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不设内设机构。

三、鹤岗市兴安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邴龙海 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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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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