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
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
机构信息
地区: 南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电话: 0468-3305341
地址: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二楼209
详细介绍

一、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6、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7.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制定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工作和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区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不设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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