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68-3526020 |
地址: | 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兴山路29号 |
一、主要职责:
(一)遵照党委、政府指示,了解和掌握党政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的情况;参加有关工作的调查研究,承担全区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的有关任务;
(二)按照党委、政府要求,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工作报告等;
(三)组织安排党委、政府会及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性会议,办理会议通知、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通报等,督办会议决定事项,及时向领导反馈;
(四)组织起草、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及上报的请示、报告等,负责机要文件的拟办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管理好相关文件,负责印信、文书档案、文史资料的管理、搜集和撰写;
(五)接受、转呈区属各部门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报告及转达、督办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六)负责党委、党办印信的管理;
(七)负责党政部门之间会议和活动的协调工作;
(八)负责党委、政府保密工作;
(九)协助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十)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征集人民建议;
(十二)承办上级领导、部门和区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