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汤旺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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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8-12345 |
地址: | 汤旺县东风大街102号汤旺县人民政府 |
汤旺县,隶属黑龙江省伊春市,坐落于小兴安岭之巅,地处伊春市北部,其东部、东北部与嘉荫县相连,南部与丰林县接壤,西部与黑河市逊克县毗邻,行政区划面积2141.91平方公里。截至2023年12月,汤旺县下辖2个镇、2个行政村、4个社区;县域内有伊春森工集团汤旺河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和乌伊岭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及所辖22个林场分公司。县人民政府驻汤旺河镇东风大街102号。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汤旺县常住人口为33245人。
2019年7月13日,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原汤旺河区、乌伊岭区撤区合并为汤旺县,县址设在原汤旺河区。汤旺县自然禀赋优越,林业施业区面积523478公顷,森林覆盖率85.1%。有全市唯一的5A级风景区汤旺河林海奇石景区,先后获得“世界著名旅游名镇”“首批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全国信访工作‘三无’县”等荣誉称号。
202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90亿元,同比增长5.0%(按可比价计算,同下),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13.04亿元,同比增长4.7%,拉动地区生产总值3.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1.14亿元,同比增长3.2%,拉动地区生产总值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4.72亿元,同比增长5.9%,拉动地区生产总值1.5个百分点。从结构看,三次产业比重为69.0:6.0:25.0。
历史沿革
1957年10月,建立东汤林业局筹备处。
1958年8月,原筹备处与乌敏河承建单位合并,借用东风压倒西风的东风二字将东汤林业局改为东风林业局。
1960年5月,成立东风人民公社。公社与东风林业局合署,为政企合一管理体制。
1963年10月,成立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
1964年12月,成立伊春市东风区人民政府,与东风林业局合署,为政企合一的县级单位。
1966年6月,撤销乌伊岭林业局筹备处,成立乌伊岭林业局。
1967年10月,设立伊春市乌伊岭区。
1984年5月,东风区更名汤旺河区;以境内汤旺河得名。
2019年7月13日,伊春市召开动员大会,宣读《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新设立汤旺县,由原汤旺河区、乌伊岭区合并而成。
历史文化
1958年6月14日,由乌敏河林业局承建东汤林业局,是年8月,借用“东风压倒西风”的东风二字将东汤林业局改为东风林业局。曾于60年代创造了闻名全国的以“采育双包”为主要内容的“东风经验”,成为全国林业战线的一面旗帜。1964年7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邓小平、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实地考察,对企业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东北森工总局作出了《关于学习、推广东风、新青林业企业革命化经验的决定》,对改革经验给予了广泛的推广。
风景名胜
伊春汤旺河林海奇石景区
国家5A级旅游景区汤旺河国家森林公园,以稀有的花岗岩石林地貌景观和完善的原始森林为特色,拥有国内唯一一处类型最齐全、发育最典型、造型最丰富的印支期地质遗迹。景区内植被繁茂,山色葱翠,因别处少见的“树在石上长,石在林中藏”奇观而得名“林海奇石”。2003年以来先后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水利风景区、中国青少年科学考察探险基地、省级风景名胜区、环境教育基地,2010年6月,被国家旅游局批准为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2013年,成功晋级国家5A级旅游景区。
伊春市九鑫森林生态园区、景区隶属于伊春市鑫旺山特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总投资1.8亿元,占地100000㎡,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景区内九鑫山珍度假村建于2019年,建筑面积23000㎡,集住宿、餐饮、参观、展示、体验、购物、娱乐为一体,可为游客提供中医理疗、药膳食疗等康养服务;九鑫洞藏酒窖总面积2300㎡,可同时容纳游客1200人品酒参观,酒窖门前新建九鑫药材观赏基地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