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荫县医疗保障局
一、机构职能 嘉荫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
机构信息
地区: 嘉荫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医保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8-6129188
地址: 黑龙江省嘉荫县恐龙大道C6号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嘉荫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是: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县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实施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医保目录内的支付标准等政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管理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完善和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区域间合作。
    (九)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检查、指导全县医疗保障相关业务。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县、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责任分工:
    (十二)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医疗保障局与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直属单位

下设直属事业单位一个,嘉荫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一)嘉荫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承担县内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中省市直企业职工和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工作。参与对乡、镇、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承担全市和县区际间、省际间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和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为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医药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签订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突发疾病的备案工作。负责与县市定点医药机构的结算工作及手工药费结算工作。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宣传资料的编写,提供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受理解答有关投诉工作。组织、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相关政策的调研及统计分析。

四、领导信息

只红旭  嘉荫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人。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伊春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查看详细信息)
嘉荫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嘉荫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查看详细信息)
嘉荫县政务服务中心

嘉荫县政务服务中心

(查看详细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