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丰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458-3580799 |
地址: | 丰林县红星镇中心大街304号 |
机构职能
(一)负责林业(含重点国有林区,下同)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八)负责木材生产、销售和运输管理,木片生产、销售和管理,贮木场管理。
(九)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职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落实国家、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事物,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具有我县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内设机构
组织机构合并未完成
领导信息
姚旭光:局 长 负责全面工作
马振宏:副局长 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病防气象种苗管理工作
邹广生:副局长 负责科学技术推广、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谢可勤:副局长 负责林政管理工作
何春燕:副局长 负责森林资源档案、地理信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