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乌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
电话: | 0458-3986861 |
地址: | 伊春市乌翠区向阳街新兴委翠兴东路094号 |
一、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区,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贯彻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国家和省、市政府规章。
(三)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落实义务教育的政策;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落实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工作。
(五)指导全区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普通职业高中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普通职业高中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七)配合财政部门对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捐资和贷款;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九)落实全区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国家、省、市、区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十)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组织指导实施全区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全区实施中等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学校和学前教学校的设立以及文化教育培训学校设立的审批管理和业务指导;规划并指导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十二)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本区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及校外教育场所建设、语言文字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和全区基础教育学籍管理有关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伊春市乌翠区教育局为正科级单位,下辖职业培训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教研室3家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