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乌翠区财政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机构信息
地区: 乌翠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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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 周一至周五下午:1:30至5:00
电话: 0458-3688206
地址: 伊春市乌翠区政府办公楼一楼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税、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组织实施全区财政建设工作。

2、负责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监管。编制区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预决算及其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全区住房改革政策的制定;负责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及资金拨付。

4、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提出全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6、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监管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依法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11、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伊春市乌翠区财政局设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产业发展及综合法规税政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及债务管理股,教科文卫和社会保障股,资产监督管理股(兼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会计管理和监督评价科。局属1个基层单位: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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