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友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
机构信息
地区: 友好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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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30至5:00
电话: 0458-3295357
地址: 伊春市双子河街道办事处和平路121号(老二小)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伤残等级审核上报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七)负责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区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伊春市友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正科级单位,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家事业单位。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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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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