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金林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一、机构职能 (一)推进文化强区、旅游强区、体育强区建设,研究拟订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机构信息
地区: 金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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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8:30-11:30  13:30-17:00
电话: 0458- 3738930
地址: 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育林社区二楼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推进文化强区、旅游强区、体育强区建设,研究拟订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政策措施,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体广电和旅游活动。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促进文旅产业对外合作发展。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推广的节庆、赛事活动。

(四)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旅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推进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指导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依法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

(九)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合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体育、出版、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在法定权限内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的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区内大型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二)指导全区文物、博物馆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协调、推动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实施行业标准。

(十四)指导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区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备案及审批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审查和管理及业务指导。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伊春市金林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两镇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金林区旅游发展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机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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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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