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饶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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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9-2689660 |
地址: | 饶河县通江街63号 |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及行政规章,制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认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会同县财政部门分配、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参与拟订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相关政策;承担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据上级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全县村级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村级及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县、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宣传贯彻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殡葬设施的规划、编制审核、审批和备案登记等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养老机构建设管理、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高启贤: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晖:主管民政局综合事务工作,包括办公综合、区划地名、社会组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殡葬管理、慈善工作及纪检监察、行风工作。
副局长宋雯秀:主管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包括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养老服务、失能老年人、高龄老年人、残疾人福利、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
党组成员、社会救助中心主任李淑青:负责社会救助中心工作,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申请救助家庭经济核对等相关工作。